税务局代个人开票是否可以作废?
我之前让税务局代开了一张个人发票,现在因为一些业务变动,这张发票用不上了。我想知道税务局代个人开的票能不能作废呀?如果可以,具体该怎么操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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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税务处理中,税务局代个人开具的发票是可以作废的。我们先来解释一下发票作废的概念,发票作废就是把已经开具的发票宣告无效,使其不再具备法律效力,不再作为记账和纳税的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及相关税收规定,当出现发票开具错误、销货退回、销售折让、服务中止等情形时,是可以进行发票作废操作的。对于税务局代开的发票,当满足这些法定情形时,同样能够申请作废。 如果要作废税务局代开的发票,纳税人需要携带已开具发票各联次、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等资料,前往原代开发票的税务机关办理。税务机关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核,若符合作废条件,会当场作废该发票。需要注意的是,不同的情形在申请作废时可能还需要额外提供其他证明材料。比如,因销货退回申请作废的,可能需要提供购货方的退货证明;因销售折让申请作废的,可能需要提供折让协议等。 而且,如果代开的发票已经进行了纳税申报,在作废发票后,涉及到的多缴税款,纳税人可以按照规定申请退税。所以,税务局代个人开的发票不仅能作废,在作废后还有相应的后续税务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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