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是否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金?
公司已经拖欠我三个月工资了,我实在是撑不下去了。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和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公司给我赔偿金呢?我需要怎么做才能保障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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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下,劳动者是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金的。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情形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意味着,如果公司拖欠你的工资,你有权主动提出解除与公司的劳动合同。简单来说,就是当公司没有按照约定按时把工资给你,你不用一直忍着在这家公司工作,可以选择离开。 其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因为公司拖欠工资导致你解除合同,公司需要给你一笔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另外,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是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 当遇到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要学会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以先和公司进行友好协商,要求公司支付拖欠的工资和相应的补偿。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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