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拆后是否可以进行行政复议?
我家房子被强拆了,我心里特别着急和无助。也不知道这种情况能不能通过行政复议来解决问题,我想了解强拆后到底可不可以行政复议,行政复议需要满足什么条件,该怎么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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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拆后是可以进行行政复议的。行政复议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特定行政机关提出申请,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对原具体行政行为依法进行审查并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活动。 在房屋强拆的场景中,如果被拆迁人认为行政机关的强拆行为存在违法,比如没有合法的拆迁手续、未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强拆等,就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二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向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申请,行政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作出行政复议决定,适用本法。同时,该法第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但是法律规定的申请期限超过六十日的除外。 不过,申请行政复议也需要注意相关的程序和要求。首先,要确定复议机关,一般是作出强拆行为的行政机关的上一级主管部门或者本级人民政府。其次,要准备好相关的材料,比如证明房屋归属的产权证书、强拆现场的照片或视频、行政机关作出的相关文件等。此外,还要撰写行政复议申请书,在申请书中明确复议请求、事实和理由等内容。 总之,强拆后被拆迁人有权利申请行政复议来寻求救济,但要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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