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行费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
我公司日常业务经常有车辆通行费支出,取得的是通行费普通发票。我不太清楚这种发票能不能用于抵扣税款,想了解一下在法律规定上,通行费普通发票到底可不可以进行抵扣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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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税收法律规定中,通行费普通发票是否可以抵扣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通行费普通发票。它是企业或个人在支付道路、桥、闸通行费用后,由收费方开具的一种普通发票。抵扣则是指企业在计算应缴纳的增值税时,可以将符合规定的进项税额从销项税额中扣除,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根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租入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等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90号)规定,自2018年1月1日起,纳税人支付的道路通行费,按照收费公路通行费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抵扣进项税额。也就是说,对于道路通行费,如果取得的是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是可以按照发票上注明的税额进行抵扣的。 但是,如果取得的是纸质的通行费普通发票,除了特殊情况外,一般是不能抵扣进项税额的。这里的特殊情况是指,纳税人支付的桥、闸通行费,暂凭取得的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收费金额按照下列公式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可抵扣进项税额=桥、闸通行费发票上注明的金额÷(1 + 5%)×5% 。 综上所述,通行费普通发票能否抵扣要区分是道路通行费还是桥、闸通行费,以及是电子发票还是纸质发票。企业和个人在进行税务处理时,一定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规定执行,避免税务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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