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对象期间的转账记录能否起诉?
我和对象在相处过程中有很多转账往来,现在我们分手了,有些转账我觉得对方应该还给我。我手里有转账记录,想问下凭借这些转账记录能不能去法院起诉对方要回钱呢?不太清楚法律在这方面是怎么规定的。
展开


在搞对象期间产生的转账记录是有可能用来起诉的,但具体情况要具体分析。 首先,我们要明确几个法律概念。赠与是指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在恋爱关系中,如果转账是基于表达爱意、节日祝福等目的,且没有明确表示是借款,通常会被认定为赠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规定,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一旦赠与完成,赠与人一般不能要求返还。 而借款则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出借人将款项借给借款人,借款人有义务按照约定归还借款。如果转账时双方有明确的借款合意,比如有聊天记录、借条等证据证明这是借款,那么出借人就有权要求借款人归还借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规定,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返还借款。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 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是附条件的赠与。例如,以结婚为目的的大额转账,如果最终双方没有结婚,这种转账可能会被认定为附条件的赠与,条件未成就时,赠与人可以要求返还。 所以,当你凭借搞对象期间的转账记录去起诉时,法院会综合考虑转账的金额、转账的时间、双方的聊天记录等因素来判断转账的性质。如果转账被认定为赠与,那么起诉要求返还可能不会得到法院支持;如果被认定为借款或者附条件赠与且条件未成就,那么起诉要求返还就有可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