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追加前股东转移财产是否可以撤销?

我公司在追讨债务时发现,前股东在退出公司前转移了大量财产。现在我们想追加该前股东承担责任,并且撤销他转移财产的行为。但不清楚在法律上是否可行,想了解下这种情况下,追加前股东转移财产的行为到底能不能撤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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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讨论追加前股东转移财产能否撤销这个问题时,我们需要先明确相关的法律概念和适用情况。 首先,债权人撤销权是一个重要的法律概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规定,债务人以放弃其债权、放弃债权担保、无偿转让财产等方式无偿处分财产权益,或者恶意延长其到期债权的履行期限,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也就是说,如果前股东作为公司的债务人,通过上述这些方式转移财产,影响到了债权人的债权实现,那么债权人是有权利请求法院撤销该转移行为的。 其次,从股东责任角度来看,一般情况下,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但当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时,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如果前股东在转移财产时存在这种滥用权利的行为,债权人在追加其为责任主体的同时,也可以考虑撤销其转移财产的行为。 在实际操作中,债权人要行使撤销权,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并且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前股东转移财产的行为符合上述法律规定的可撤销情形,比如证明财产是无偿转让,或者转让价格明显不合理等。同时,撤销权的行使是有时间限制的,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一条规定,撤销权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的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的,该撤销权消灭。所以,债权人发现前股东转移财产后,要及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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