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没有任何权属证明的房子能够出租吗

我有一套房子,还没办下来权属证明,最近想把它出租出去赚点租金。但我又有点担心这样做会不会不合法,万一出了问题可就麻烦了。我就想知道,没有权属证明到底能不能出租啊?出租的话会有哪些风险和需要注意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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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没有任何权属证明的房子,在符合一定条件下可以出租,但存在一定法律风险。 首先,根据《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这意味着,如果房子属于违法建筑,比如没有获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就建造的房子,或者是违反许可证规定建造的房子,以及未经批准擅自搭建的临时建筑,这类没有权属证明的房子是不能出租的,即使签了租赁合同,也会被认定无效。 不过,如果房子权属不存在争议,属于合法建造,只是暂时没有办理下来权属证明,比如房屋刚竣工验收但产权证还在办理过程中,这种情况下从法律角度讲是可以出租的。因为从不动产登记发证制度来看,登记发证主要是为了将物权进行公示,无证的物权只是不能对抗有证的第三人,未办理产权证并不影响所有人对物的所有权,行政机关的登记发证行为本质上是行政管理行为,和物的所有权并无必然联系。而且,《民法典》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并没有明确限定出租人必须有产权证。只要租赁合同是双方真实意思表示,不违反法律规定,不损害国家、集体和他人利益,合同就是有效的。 相关概念: 处分权:简单说就是对财产进行处置、安排的权利,比如决定卖、送、出租等。在房屋租赁中,一般认为有处分权的人才能出租房屋。 物权公示:就是把物权的相关信息通过一定方式让大家都知道,不动产登记发证就是一种物权公示方式,这样别人就能清楚这个东西归谁所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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