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我最近想租一处房子,但发现该房屋还没有取得房产证。我担心这样的租赁合同没有法律效力,会影响到我的权益。我想了解在这种情况下,租赁合同到底有没有效,哪些情况会影响其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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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还未取得房产证的房屋租赁合同是否有效,需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房屋是合法建成的,只是尚未取得房产证,那么这种情况下签订的租赁合同是有效的。我国并没有强制要求出租房屋必须要有房产证,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合法建筑均可进行出租。例如,一些新建的房屋可能由于办理房产证的流程问题暂时没有取得房产证,但房屋本身是合法建设的,这种房屋出租签订的租赁合同依然具有法律效力。 法律依据方面,《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一)属于违法建筑的;(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只要不属于这些禁止出租的情形,即使没有房产证,租赁合同也是有效的。同时,《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但是,该强制性规定不导致该民事法律行为无效的除外。违背公序良俗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未取得房产证但合法建成的房屋出租并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所以租赁合同有效。 然而,如果房屋属于未经政府批准擅自搭建的违法建筑、超出期限的临时建筑以及未经许可的无证小产权房等不合规的非法定建造物,那么此类租借行为将不予认可,相应的租借协议亦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这些房屋本身的建设就是违法的,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出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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