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楼花园城管是否可以强拆?


在探讨城管是否可以强拆一楼花园这个问题之前,我们需要先明确几个法律概念。首先是‘违章建筑’,简单来说,就是没有按照法律规定获得相关许可而建造的建筑物。判断一楼花园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是决定城管能否强拆的关键因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规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也就是说,如果一楼花园是在没有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情况下建造的,或者建造的花园不符合规划许可证的规定,那么城管部门有权责令停止建设。若无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就会要求限期拆除。 不过,城管强拆也需要遵循法定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的相关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催告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并载明履行义务的期限、方式,涉及金钱给付的,应当有明确的金额和给付方式,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权和申辩权等内容。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记录、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经催告,当事人逾期仍不履行行政决定,且无正当理由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强制执行决定。 所以,如果一楼花园属于违章建筑,且经过法定程序,城管是可以强拆的。但如果花园是合法建造的,有相关的许可手续,城管就不能随意强拆。在遇到类似情况时,业主可以要求城管部门出示相关的认定依据和执法手续,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