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有收据的房子打官司能打赢吗?
我买了套房子,当时只拿到了收据,没签合同啥的。现在房子出了点纠纷,对方不承认我买了房。我想去打官司要回房子或者退款,可就只有张收据,也不知道这官司能不能打赢,所以想问问大家这种情况该咋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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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只有收据的情况下打关于房子的官司是否能打赢,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看。 首先,我们来看看收据的性质。收据是一种表明收到款项的凭证,在房屋买卖中,它能证明你向对方支付了一定的款项,但不能直接等同于房屋买卖合同。房屋买卖合同是明确双方关于房屋买卖权利义务关系的重要文件,它规定了房屋的具体信息、价格、交付时间等关键内容。而收据通常只记录了收款金额、时间和收款方等简单信息。 从法律依据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书面形式是合同书、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以电子数据交换、电子邮件等方式能够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以随时调取查用的数据电文,视为书面形式。虽然收据本身不是典型的书面合同,但如果收据上有房屋买卖的关键信息,比如房屋的具体位置、面积、价格等,并且结合其他证据,有可能被认定为双方存在房屋买卖的合意。 此外,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出卖人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与买受人订立的商品房预售合同,应当认定无效,但是在起诉前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的,可以认定有效。如果是购买的商品房,还需要考虑开发商是否具备相应的销售资格等问题。 如果仅有收据,在打官司时可能面临一定的风险。因为法院在审理案件时,需要综合审查各种证据来认定事实。如果对方否认存在房屋买卖关系,而你又不能提供其他证据来佐证,比如聊天记录、证人证言等,那么法院可能难以支持你的诉求。但如果收据内容详细,且能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形成完整的证据链,证明你与对方存在房屋买卖关系,那么打赢官司的可能性就会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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