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是否可以跨省治疗?
我受了工伤,本地的医疗条件有限,我想去医疗水平更好的外省医院治疗。但我不太清楚工伤能不能跨省治疗,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有没有相关规定,跨省治疗的话会不会影响工伤待遇之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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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是可以跨省治疗的,但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并遵循相应的程序。 首先,从法律依据来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其次,一般情况下,如果要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也就是可能涉及跨省治疗,需要经过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这是因为工伤保险基金的管理是有一定规范的,为了确保基金合理使用以及工伤职工能得到有效的治疗,所以设置了这样的程序。如果没有经过相关机构同意就自行到外省治疗,可能会面临工伤保险基金不予支付相关费用的情况。 此外,关于跨省治疗产生的交通、食宿费用,通常也是有规定的。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所以,只要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工伤职工不仅可以跨省治疗,还能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享受相应的待遇。 总之,工伤职工如果因病情需要跨省治疗,一定要及时与当地的工伤保险经办机构沟通,按照规定办理相关手续,这样才能保障自己的合法权益,顺利获得相应的工伤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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