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可以不订立劳动合同吗?
我是一名劳动者,最近入职了一家新公司,公司说先不签劳动合同,过段时间再说。我有点担心自己的权益,想知道从法律角度讲,我可以不订立劳动合同吗?不签的话对我有什么影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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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是否可以不订立劳动合同,这是一个涉及劳动者权益保护的重要问题。下面我们来详细分析一下。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明确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这就意味着,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双方的法定义务。 对于劳动者而言,不订立劳动合同存在诸多风险。劳动合同是劳动者维护自身权益的重要保障。它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等重要条款。如果没有劳动合同,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纠纷时,就很难证明自己的主张。例如,在确定工资数额、加班时间、工作岗位等方面,可能会陷入举证困难的境地。 从用人单位的角度来看,如果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这是法律对用人单位不签订劳动合同的一种惩罚性规定。 然而,在某些特殊情况下,可能会存在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形。但这并不意味着劳动者可以主动选择不签订劳动合同。因为一旦发生劳动纠纷,没有劳动合同会使劳动者处于不利地位。 综上所述,虽然从理论上讲,劳动者可能因为各种原因不订立劳动合同,但从法律要求和保护自身权益的角度出发,劳动者应当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这样才能在劳动关系中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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