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静期结束就一定能离婚吗?
我和另一半提交了离婚申请,现在冷静期快结束了。我想知道,是不是冷静期一结束,我们就肯定能拿到离婚证,顺利离婚呢?中间会不会还有什么别的问题影响离婚的结果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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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静期结束并不一定就能离婚。在我国,协议离婚设置了冷静期制度。这里的离婚冷静期,通俗来讲,就是夫妻双方去民政局申请离婚后,会有30天的时间让双方再慎重考虑一下这段婚姻是否真的要结束。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归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也就是说,冷静期结束后,还需要双方在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一起再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只有完成了这一步,才能最终办理离婚登记,拿到离婚证。如果在冷静期内有一方反悔撤回申请,或者冷静期届满后30天内双方没有共同去申请发离婚证,那么这次离婚申请就会被视为撤回,不能顺利离婚。所以,冷静期结束只是离婚程序中的一个阶段,并非意味着一定能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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