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开办条件、申请资料和申报程序是什么?


餐饮服务许可证现已更名为食品经营许可证。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它的开办条件、申请资料和申报程序。 开办条件方面,根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一条规定,首先要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经营和贮存场所,并且要保持该场所环境整洁,和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的距离。比如,不能把餐馆开在垃圾处理厂附近。其次,要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经营设备或者设施,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举例来说,餐馆得有合适的消毒柜、灭蝇灯等设备。另外,要有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比如,需要有专门负责食品安全管理的人员,制定食品采购查验记录制度等。 申请资料方面,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申请食品经营许可,应当向申请人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食品经营许可申请书;营业执照或者其他主体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与食品经营相适应的主要设备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文件;食品安全自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安全事故处置等保证食品安全的规章制度。利用自动售货设备从事食品销售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自动售货设备的产品合格证明、具体放置地点,经营者名称、住所、联系方式、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公示方法等材料。申请人委托他人办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的,代理人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以及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文件。 申报程序上,第一步是申请人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申请资料。第二步,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如果资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会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如果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申请人按照要求提交了全部补正材料的,会受理食品经营许可申请。第三步,受理后,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会根据实际情况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查。第四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作出准予许可的决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食品经营许可证;不符合条件的,会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依法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