形式婚姻有哪些特点?


形式婚姻,指的是男女双方为了某种目的而达成的一种不具备实质婚姻生活的婚姻关系。这种婚姻通常只具有婚姻的外在形式,而缺乏夫妻之间应有的感情和共同生活。以下是形式婚姻的一些特点: 首先,在目的方面,形式婚姻往往出于非情感因素。很多人是为了应对家庭压力,比如来自父母的催婚,通过结婚向家人交代;也有人是为了获取某种利益,像为了取得某个国家的居住权、获得购房资格等。这种目的与传统基于爱情而结合的婚姻有本质区别。《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六条规定,结婚应当男女双方完全自愿,禁止任何一方对另一方加以强迫,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加以干涉。虽然形式婚姻从程序上可能满足结婚自愿的要求,但背后的动机并非基于情感。 其次,从权利义务角度看,形式婚姻在法律上具有与普通婚姻相同的权利义务外观。根据《民法典》中关于夫妻关系的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在财产方面,如果没有特别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然而在实际中,形式婚姻双方可能并不会真正履行这些权利义务。例如,双方可能约定各自经济独立,互不承担扶养责任,但这种约定只对双方内部有效,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再者,关于共同生活方面,形式婚姻双方通常不会像正常夫妻那样共同生活。他们可能各自有自己的生活空间和社交圈子,只是在必要时以夫妻身份出现,比如参加家庭聚会、社交活动等。但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一旦成立,就意味着双方在法律上成为一个共同体,可能会面临一些因共同生活产生的法律问题,如共同债务的承担等。 最后,在解除婚姻关系上,形式婚姻与普通婚姻一样,都需要遵循法定的程序。如果双方协议离婚,需要签订离婚协议书,并到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如果是诉讼离婚,则需要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不过,形式婚姻在解除时可能会相对容易达成一致,因为双方本身就没有深厚的感情纠葛。但也可能会因为之前的一些约定和利益分配问题产生纠纷。 总之,形式婚姻虽然在一定程度上满足了当事人的某些需求,但也存在诸多法律风险和问题。在考虑形式婚姻时,一定要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谨慎做出决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