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犯罪的特征有哪些?


共同犯罪是一种常见且复杂的犯罪形态,它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下面我们来详细了解一下共同犯罪的特征。 首先是主体特征。共同犯罪要求必须是两个以上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这里的“人”既包括自然人,也包括单位。刑事责任年龄和刑事责任能力是判断一个人能否承担刑事责任的重要标准。比如,在我国《刑法》第十七条中,对不同年龄段的刑事责任能力有明确规定。一般来说,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只有符合这些年龄和能力条件的主体共同实施犯罪,才可能构成共同犯罪。 其次是主观特征。共同犯罪要求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这意味着每个犯罪人都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同时,他们之间还存在着意思联络,对共同的犯罪行为有共同的认识和意愿。例如,甲和乙商量一起去盗窃一家商店,他们都清楚自己的行为是违法的,并且都希望通过盗窃获取财物,这种情况下就具有共同的犯罪故意。如果其中一人是过失行为,就不构成共同犯罪。根据《刑法》第十四条规定,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这种结果发生,因而构成犯罪的,是故意犯罪。 最后是客观特征。各犯罪人必须具有共同的犯罪行为。这里的共同犯罪行为不仅包括共同的实行行为,还包括教唆行为、帮助行为等。共同实行行为是指各犯罪人直接实施刑法分则规定的犯罪构成要件的行为;教唆行为是指引起他人犯罪意图的行为;帮助行为是指为实行犯罪提供便利条件的行为。这些行为相互配合、相互联系,共同指向同一个犯罪目标。例如,在一个抢劫案件中,甲负责实施抢劫行为,乙负责在门口望风,丙为他们提供作案工具,虽然他们的行为方式不同,但都是为了实现抢劫的犯罪目的,都属于共同犯罪行为。 综上所述,共同犯罪的特征包括主体上的多人性、主观上的共同故意和客观上的共同行为。了解这些特征有助于我们准确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共同犯罪,也能让我们更好地理解刑法对于共同犯罪的规定和处罚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