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非法集资员工会定什么罪?


当老板进行非法集资时,员工是否构成犯罪以及构成何种犯罪,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判断。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非法集资相关的法律概念。非法集资并不是一个独立的罪名,在我国刑法中,非法集资主要涉及两个罪名,即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和集资诈骗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简单来说,就是违反国家金融管理法律规定,向社会公众(包括单位和个人)吸收资金的行为,比如承诺在一定期限内还本付息等。集资诈骗罪则是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 对于员工而言,如果员工对老板的非法集资行为不知情,仅仅是按照正常的工作安排完成任务,没有参与到非法集资的核心活动中,那么员工通常不构成犯罪。因为犯罪需要主观上有故意,不知情就不存在犯罪的故意。 然而,如果员工明知老板在进行非法集资活动,还积极参与其中,为非法集资提供帮助,比如协助老板宣传推广、招揽客户、处理资金等,那么员工可能会被认定为共同犯罪。具体构成何种罪名,要根据老板实施的非法集资行为来确定。如果老板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员工也会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的共犯论处;如果老板构成集资诈骗罪,员工同样会以集资诈骗罪的共犯论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规定,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公众存款,扰乱金融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