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拖欠工资变相辞职有赔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最近几个月总是拖着工资不发,而且还各种给我增加不合理的工作任务,想逼我自己辞职。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我要是离职了,公司会不会给我赔偿啊,我应该怎么维护自己权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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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存在拖欠工资,还变相逼迫员工辞职的情况,员工是有权利获得赔偿的。 首先,咱们来说说法律概念。“拖欠工资”就是公司没有按照规定的时间,足额把工资发给员工。“变相辞职”就是公司通过一些不合理的手段,比如故意增加工作量、调整工作岗位到员工难以接受的程度等,让员工不得不主动离职。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四十六条也明确,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第四十七条指出,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也就是说,只要能证明公司确实存在拖欠工资,并且是通过不正当手段让您离职的,您就可以向公司索要拖欠的工资,还有相应的经济补偿。补偿的金额根据您在公司工作的时长来计算。 在遇到这种情况时,您要注意收集相关证据,比如工资条、考勤记录、工作沟通的聊天记录、邮件等,这些都可以作为您维权的有力证据。之后您可以先尝试和公司协商,如果协商不成,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要是对仲裁结果不满意,还能向法院提起诉讼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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