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公司拖欠工资能否直接离职?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最近几个月公司总是拖着工资不发,我生活都受到影响了。我就想问问,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直接不干走人啊?我主要想知道直接离职会不会有啥问题,还有我能争取到哪些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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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是可以直接离职的。 首先,来解释一下这里面的法律概念。用人单位有义务按照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工资,这是保障劳动者基本生活和劳动权益的重要方面。当公司拖欠工资时,就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这就赋予了劳动者在公司拖欠工资这种情况下,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也就是说,劳动者无需再遵循常规的提前三十日(转正后)或提前三日(试用期)通知用人单位的离职程序,可以直接离职。 并且,劳动者在这种情况下离职,还可以依据法律规定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的标准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另外,《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 不过,虽然法律赋予了劳动者直接离职的权利,但在实际操作中,为了更好地维护自身权益,建议先保留好能证明劳动关系和工资拖欠情况的证据,比如劳动合同、工资条、考勤记录等。也可以先尝试与公司沟通,要求其支付工资,如果沟通无果再直接离职并依法维权。 相关概念: 劳动合同解除权:是指劳动合同当事人在符合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条件下,依法享有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简单说,就是在某些特定情况下,劳动者或者用人单位可以有权利结束双方签订的劳动合同关系。 经济补偿:是用人单位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的补偿,目的是对劳动者在该单位工作期间为单位所作贡献的一种补偿。 加付赔偿金:是对用人单位违法行为的一种惩罚性措施,在用人单位没有按时履行支付义务等情况下,要额外支付给劳动者一定比例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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