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是否可以即时离职?
我在公司工作,可公司最近总是拖欠工资,已经严重影响到我的生活了。我现在特别想直接离开这家公司,又担心这样做会不会违反法律规定或者拿不到应得的报酬。所以想了解下,遇到这种拖欠工资的情况,能不能直接离职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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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用人单位拖欠工资,劳动者是可以即时离职的,但需符合一定条件,具体分析如下: 从法律规定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只要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就有权解除劳动合同,无需提前30日通知用人单位。例如,公司与劳动者约定每月15日发放工资,但到了15日却没有发放,这种情况下劳动者就可以依据该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并离职。 从时间界定来说,通常认为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超过30天,就构成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比如,用人单位连续两个月都没有按照约定时间发放工资,劳动者即可认定其存在违法行为,进而可以直接离职。 从证据留存角度讲,劳动者为了应对今后可能出现的法律争议,应在离职之前妥善保管与此有关的各种证据,比如工资条、银行转账历史纪录等。这些证据可以证明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事实,在后续主张经济补偿等权益时会起到关键作用。 从经济补偿方面来看,《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也就是说,劳动者因用人单位拖欠工资而离职的,除了要求用人单位支付拖欠的工资外,还可以根据自己在单位的工作年限主张相应的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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