拖欠工资辞工有补偿吗?
我在一家公司上班,公司已经好几个月没发工资了,我实在不想干下去了,打算辞职。我就想知道,因为公司拖欠工资我才辞职的,这种情况下我能不能得到补偿啊?想了解具体在法律上是怎么规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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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用人单位存在拖欠工资的情况,劳动者因此辞工是有补偿的。 首先来解释一个法律概念,经济补偿是指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目的是对劳动者在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为用人单位所作贡献的一种补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而第三十八条明确,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也就是说,当公司出现拖欠工资这种情况时,员工主动辞职,单位需要支付经济补偿。 经济补偿的计算方式是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比如工作3年,就支付3个月工资作为补偿。如果工作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此外,如果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单位限期支付所拖欠的工资,单位逾期不支付的,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五条规定,应当按照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所以,在公司拖欠工资的情况下你选择辞工,有权获得相应补偿,若单位不支付,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的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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