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方有精神病离婚时孩子归谁抚养?


在男方有精神病的情况下离婚,孩子抚养权的归属问题,要综合多方面因素,依据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保障子女合法权益的原则来确定。 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从实际情况来看,如果男方患有精神病,这可能会影响他对孩子的抚养能力。因为抚养孩子需要具备一定的身体条件和精神状态,以保障孩子的生活、教育和安全等需求。如果男方的精神病病情较为严重,无法正常照顾孩子的日常生活、给予孩子必要的关爱和教育,那么法院通常会认为由女方抚养孩子更有利于孩子的成长。 对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一般会优先判给母亲抚养,除非母亲有不适合抚养孩子的情形,比如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者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等。而男方有精神病这一情况,并不影响未满两周岁孩子一般归女方抚养的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如果双方对抚养权问题协商不成,法院会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除了男方的精神状况外,还会考虑双方的经济条件、生活环境、与孩子的感情等。虽然男方有精神病会是一个重要的考量因素,但如果女方存在不利于抚养孩子的情况,比如有不良嗜好、经济条件极差无法为孩子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等,法院也可能会做出不同的判决。 如果子女已满八周岁,法院在判决抚养权归属时,会尊重孩子的真实意愿。孩子可以表达自己愿意和哪一方共同生活,这在很大程度上会影响法院的判决结果。 总之,男方有精神病在离婚时对孩子抚养权的归属有重要影响,但最终的判决要结合具体情况,以最有利于孩子成长为出发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