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女方是精神病患者能否抚养小孩?

我是女方,有精神病,一直在接受治疗。现在和丈夫离婚,在争夺孩子抚养权。我很爱孩子,想自己抚养,但又担心因为我的病没机会。我就想知道,法律上像我这种情况能不能获得孩子的抚养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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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抚养权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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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法律层面,女方作为精神病患者能否抚养小孩,需要综合多方面因素来判定。首先,我们要明确未成年人抚养权判定的核心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这一原则是处理抚养权问题的根本出发点,其核心是保障孩子的健康成长和合法权益。对于女方是精神病患者的情况,这会成为判定抚养权归属的重要考量因素。因为精神病可能影响女方照顾孩子的能力,包括日常生活的照料、情感上的关怀以及对孩子教育和成长的引导等方面。不过,并不是说女方有精神病就绝对不能获得抚养权。如果女方的病情比较稳定,经过专业的医学评估,确认其具备基本的抚养孩子的能力,例如能够保障孩子的基本生活需求、给予孩子适当的关爱和教育等,同时有其他可靠的支持系统,如家人的协助等,那么在法律上也存在获得抚养权的可能。另外,如果孩子长期与女方共同生活,改变生活环境可能对孩子的成长不利,法院也会综合考虑这一因素。同时,如果孩子已经年满八周岁,且明确表示愿意和女方共同生活,法院也会尊重孩子的意愿。总之,女方作为精神病患者能否抚养小孩不能一概而论,需要结合具体病情、抚养能力以及孩子的意愿等多方面因素,依据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来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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