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政局离婚流程有哪些程序和步骤?

我和另一半感情不和,打算去民政局办理离婚,但是不太清楚具体的程序和流程。不知道要准备什么材料,先办什么后办什么,担心会白跑一趟,想了解一下完整的民政局离婚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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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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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离婚也就是协议离婚,它有着明确的程序和流程。首先,协议离婚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并就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的离婚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这是协议离婚的基础,夫妻双方需要认真拟定离婚协议,确保各项内容明确、合理、合法。 然后是申请阶段。夫妻双方需携带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以及双方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共同到有管辖权的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申请,并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婚姻登记机关会对当事人提交的证件和证明材料进行初审,初审无误后,发给《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不符合离婚登记申请条件的,不予受理。 接下来是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并向当事人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向受理离婚登记申请的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并亲自填写《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书》。经婚姻登记机关核实无误后,发给《撤回离婚登记确认单》,并将离婚登记申请书及相关材料存档。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未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最后是审查和发证阶段。自离婚冷静期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当事人应当持相关规定的证件和材料,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离婚申请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当事人的身份信息、离婚协议书、结婚证等。审查无误后,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此时,夫妻关系正式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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