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诉讼简易庭审程序是怎样的?


民事诉讼简易庭审程序是基层人民法院及其派出法庭审理简单民事案件所适用的一种简便易行的诉讼程序。下面为您详细介绍: 首先是起诉与受理阶段。在简易程序中,原告可以口头起诉。对简单的民事案件,当事人双方可以同时到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请求解决纠纷。基层人民法院或者它派出的法庭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规定。 其次是传唤与送达。法院可以用简便方式传唤当事人和证人、送达诉讼文书、审理案件,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比如可以通过电话、短信、传真、电子邮件等简便方式传唤双方当事人、通知证人和送达裁判文书以外的诉讼文书。 然后进入庭审阶段。简易程序的庭审过程相对简化。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可以合并进行,不受普通程序中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规定的限制。法官会根据案件情况,灵活安排庭审顺序,重点围绕争议焦点进行审理。在这个阶段,当事人要积极陈述自己的观点和提供相关证据。 接着是庭审记录。虽然是简易程序,但庭审过程同样会进行记录。书记员会将当事人的陈述、辩论等内容记录下来,双方当事人需要认真核对庭审笔录,如有遗漏或差错,可以申请补正。 最后是判决与送达。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可以采用电子方式送达,经受送达人同意,也可以采用传真、电子邮件等能够确认其收悉的方式送达。送达日期以受送达人证明到达其特定系统的日期为准。 总的来说,民事诉讼简易庭审程序旨在提高诉讼效率,方便当事人解决纠纷。当事人在参与简易程序庭审时,要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积极配合法院的审理工作,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