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下班途中被车撞了,是报工伤还是找对方赔偿?
我在上下班路上被车撞了,现在不知道该怎么办。是应该让对方赔偿我的损失,还是去申请工伤赔偿呢?这两者有什么区别和联系,哪个对我更有利,我真的很困惑,希望能得到专业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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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上下班途中被车撞了,既可以要求对方赔偿,也可以申报工伤,这涉及到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两个方面。 从民事侵权赔偿角度来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也就是说,如果交通事故中对方有责任,你可以向对方及其保险公司要求赔偿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等损失。 再看工伤保险待遇方面,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六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旦被认定为工伤,你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等。 需要注意的是,有些费用是不能重复获得赔偿的,比如医疗费。在实践中,各地对于民事侵权赔偿和工伤保险待遇的衔接规定有所不同。有的地方实行补充赔偿模式,即先由侵权人进行赔偿,赔偿不足的部分再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有的地方则允许在不重复的项目上同时获得赔偿。所以,你在处理时要了解当地的具体政策。总之,你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同时启动这两个程序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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