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常价格买到临期商品需要补偿吗?
我去超市买东西,没注意商品日期,结账时也没看小票。回家后才发现花正常价格买的商品是临期的。我心里挺不舒服,不知道这种情况超市应不应该给我补偿,想了解下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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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探讨正常价格买到临期商品是否需要补偿这个问题之前,我们先来了解一下“临期商品”的概念。临期商品指的是即将到达保质期,但仍在保质期内的商品。这类商品虽然临近保质期,不过只要在保质期内,一般还是可以正常使用的。 从法律角度看,我国并没有明确的统一规定表明消费者以正常价格买到临期商品就一定能获得补偿。不过,《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相关规定,商家有义务向消费者提供商品的真实信息,不能进行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宣传。如果商家在销售临期商品时,没有明确告知消费者商品临近保质期的情况,这可能就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举例来说,如果商家故意把临期商品和正常保质期的商品混在一起摆放,没有做任何提示,让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以正常价格购买了临期商品,那么消费者有权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要求商家进行一定的补偿。因为商家这种行为实际上属于隐瞒商品的重要信息,消费者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做出了购买决定,这是不公平的。 然而,如果商家已经通过明示的方式,比如设置了专门的临期商品货架,或者在商品上张贴了明显的临期提示标签等,让消费者能够清楚知道自己购买的是临期商品,这种情况下消费者仍然选择购买,那么通常就不能要求商家给予补偿了。因为在这种情况下,消费者是在充分知情的前提下自愿进行交易的。 所以,当你以正常价格买到临期商品时,要先看商家是否尽到了告知义务。如果没有,你可以和商家协商补偿事宜;若协商不成,还可以向消费者协会或者相关监管部门投诉,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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