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骨折不够伤残的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我之前不小心骨折了,去做伤残鉴定后发现不够伤残等级。但我因为这骨折耽误了工作,也花了不少医药费,我想知道这种情况下赔偿标准是怎样的,能获得哪些赔偿项目,大概能赔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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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骨折赔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骨折但未达到伤残等级的情况下,赔偿主要围绕因受伤而产生的实际损失来确定。以下为您详细介绍相关的赔偿项目及法律依据。 首先是医疗费,这指的是为了治疗骨折所花费的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手术费等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所以,赔偿义务人需要赔偿受害人在医院治疗骨折所支出的合理费用。一般来说,医疗费的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历和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 误工费也是重要的赔偿项目之一。它是指受害人因骨折无法正常工作而导致的收入损失。误工时间通常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如果受害人有固定收入,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如果受害人无固定收入,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护理费是指在受害人骨折治疗期间,因生活不能自理而需要他人护理所产生的费用。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交通费则是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如果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也应予以赔偿。 营养费是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虽然骨折未达到伤残等级,但适当的营养补充有助于身体恢复,所以合理的营养费也在赔偿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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