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工在单位发生工伤该如何赔偿?


在法律层面,临时工和正式工一样,只要与用人单位建立了劳动关系,在工作中遭受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的,都应认定为工伤并享受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首先,我们来了解一下工伤认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患职业病的;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如果临时工发生了符合上述情形的伤害,用人单位应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临时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关于赔偿方面,赔偿项目和标准会根据工伤的不同情况有所区别。如果被认定为工伤,且经过劳动能力鉴定,被评定了伤残等级,就会涉及到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等赔偿。依据《工伤保险条例》,一级伤残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三级伤残为23个月,四级伤残为21个月;五级伤残为18个月,六级伤残为16个月;七级伤残为13个月,八级伤残为11个月,九级伤残为9个月,十级伤残为7个月。这里的本人工资,是指工伤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前12个月平均月缴费工资。 此外,还有医疗费、停工留薪期工资等赔偿。医疗费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如果临时工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那么大部分赔偿费用将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如果单位没有为临时工缴纳工伤保险,那么所有应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费用都将由用人单位承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