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金?

我和单位的合同快到期了,听说单位可能不打算续签。我想知道在这种情况下,单位需不需要给我补偿金呢?我在单位工作挺久了,要是没有补偿金感觉挺亏的,所以想了解一下这方面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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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续签
  • #经济补偿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劳动合同到期后,单位不续签是否有补偿金需要分情况来看。 首先,我们要明确劳动合同的终止和补偿金的概念。劳动合同终止是指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依法被消灭,也就是劳动合同所确立的劳动关系由于一定法律事实的出现而终结,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原有的权利义务不再存在。而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终止。第四十六条规定,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具体来说,如果是用人单位提出不续签的,那么用人单位需要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这里的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然而,如果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合同约定的条件,例如薪资待遇不变或者提高、工作环境等方面不变或者改善,提出续订劳动合同,但是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这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无需支付经济补偿金。 举个例子,小张在一家公司工作了3年,劳动合同到期后,公司决定不续签。那么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应该支付给小张3个月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如果公司提出维持原来的薪资待遇续签合同,但是小张自己不想续签,这种情况下公司就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 所以,单位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有补偿金,关键要看是哪一方的原因导致不续签,以及用人单位是否维持或者提高了劳动合同约定条件。劳动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对照法律规定来判断自己是否能够获得经济补偿金。如果与用人单位在补偿金问题上存在争议,可以通过劳动仲裁等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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