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税务行政复议的概念和特点是什么?

我在和税务部门打交道的过程中,听说了税务行政复议这个词,但不太清楚它到底是什么意思,有什么特点。我想知道,如果对税务部门的一些决定不满意,通过税务行政复议能不能解决问题,它和普通的行政复议有啥不同,希望了解下它的概念和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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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复议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税务行政复议是指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纳税担保人等税务当事人或者其他行政相对人认为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作出的税务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依法向上一级税务机关或者有关人民政府提出复查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申请,由复议机关对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和适当性进行审查并作出裁决的制度和活动。 简单来说,就是当你觉得税务机关的某个决定让你觉得不合理,损害了你的利益,你就可以通过税务行政复议这个途径,向更上一级的税务机关或者政府反映,让他们来重新审查这个决定是否正确。 税务行政复议具有以下几个特点: 首先,它具有特定的受案范围。根据《税务行政复议规则》的规定,税务行政复议的受案范围主要包括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税收保全措施、强制执行措施、行政处罚行为等。也就是说,不是所有和税务有关的事情都能申请复议,只有在这些规定的范围内的事项,才可以申请。例如,税务机关多收了你的税,或者对你进行了不合理的罚款,你就可以申请复议。 其次,税务行政复议前置的情况较多。所谓复议前置,就是在某些情况下,你必须先经过行政复议程序,如果对复议结果不满意,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比如,对于税务机关作出的征税行为,包括确认纳税主体、征税对象、征税范围、减税、免税、退税、抵扣税款、适用税率、计税依据、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和税款征收方式等具体行政行为,以及征收税款、加收滞纳金,扣缴义务人、受税务机关委托的单位和个人作出的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代征行为等,必须先申请行政复议;对行政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再者,税务行政复议的审查内容具有全面性。复议机关不仅要审查税务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还要审查其适当性。合法性审查主要看税务机关作出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适当性审查则是看这个决定是否合理、公正,是否符合客观实际情况。比如,税务机关在作出罚款决定时,罚款的金额是否和违法行为的情节相适应,这就是适当性审查的内容。 最后,税务行政复议一般不收费。这是为了方便纳税人等行政相对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减轻他们的负担。根据相关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受理行政复议申请,不得向申请人收取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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