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法律法规的效力范围概念是什么?


食品法律法规的效力范围,简单来说,就是这些法律法规在哪些方面、什么时间和什么地方能够发挥作用。它主要包括三个方面,即时间效力、空间效力和对人的效力。 时间效力指的是食品法律法规在时间上的适用范围,也就是什么时候开始生效,什么时候失效,以及对生效前发生的行为是否具有追溯力。一般而言,法律法规都会明确规定其生效时间,常见的生效方式有自公布之日起生效和公布后经过一段时间再生效。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8年修正本自公布之日(2018年12月29日)起施行。对于失效时间,可能是新的法律法规颁布后,旧的相应法规自动失效;也可能是法规本身规定了有效期限,期限届满则失效。关于追溯力,我国法律通常遵循“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即新的法律法规一般不适用其生效前发生的行为,但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别规定除外。 空间效力是指食品法律法规在地域上的适用范围。在我国,全国性的食品法律法规在全国范围内有效,比如《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的食品。而地方性的食品法规、规章等,仅在制定机关所管辖的行政区域内有效,例如某省制定的关于本地特色食品的管理规定,就只适用于该省行政区域内。 对人的效力是指食品法律法规对哪些人具有约束力。这里的“人”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无论是中国人、外国人还是无国籍人,只要在我国境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都要遵守我国的食品法律法规。例如,一家外资食品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工厂生产食品,就必须按照我国的食品法律法规来进行生产和经营活动。 这些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立法法》规定了不同层级法律法规的效力范围和适用规则,《食品安全法》则明确了在食品安全领域各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