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经营许可证超出范围经营会怎样?
我开了个小超市,有食品经营许可证。之前一直按许可范围卖东西,最近进了些预包装生鲜想卖,不确定这算不算是超出范围经营。要是超出范围经营了会有啥后果呀,我挺担心被处罚的,想了解清楚相关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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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经营许可证是食品经营者合法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凭证,规定了经营者可以经营的食品类别和范围。超出许可的经营范围进行经营活动,就是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 《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二十七条明确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变化后10个工作日内向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第三十九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也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虽然超出范围经营不完全等同于未取得许可经营,但本质上都是违反了许可规定的经营行为,同样会面临相应的处罚。 所以,如果食品经营者超出了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进行经营,监管部门有权根据上述法律法规责令其改正,给予警告;若拒不改正,则会处以罚款等处罚。为了避免不必要的法律风险,食品经营者应严格按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核准的范围从事经营活动,如有需要变更经营范围,应及时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许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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