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超范围经营会怎么处罚?
我开了一家小超市,之前一直卖常见的食品饮料啥的。最近进了一批进口的特殊食品开始卖,后来才听说这属于超范围经营。我很担心会受到处罚,想知道食品超范围经营到底会怎么处罚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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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超范围经营指的是经营者超出了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核准的经营范围,从事相关食品经营活动。简单来说,就是你拿到的许可证只允许卖某些食品,结果你卖了不在许可范围内的其他食品。 依据《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第四十九条规定,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食品经营许可证载明的许可事项发生变化,食品经营者未按规定申请变更经营许可的,由原发证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2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这里的许可事项变化就包含了经营范围的变化。所以如果食品经营者超范围经营了,监管部门首先会责令改正,并且给予警告。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也规定,未取得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未取得食品添加剂生产许可从事食品添加剂生产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以及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虽然超范围经营不完全等同于未取得许可经营,但如果情节严重,监管部门也可能会参照此条进行处理。 所以,一旦发现超范围经营,经营者应该尽快向相关部门申请变更经营许可范围,避免受到更严重的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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