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消费者主张人身损害赔偿的范围有哪些?
我之前买了个商品,使用过程中受了伤,想要求商家赔偿。但不太清楚按照《民法典》,我能主张哪些方面的人身损害赔偿,比如医疗费肯定算,那误工费、精神损失费这些算吗?想了解具体的赔偿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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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民法典中,消费者主张人身损害赔偿是指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其人身受到侵害,有权要求侵权方给予相应的经济赔偿。当消费者的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等受到损害时,就可以依据法律来主张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医疗费就是消费者为了治疗伤病而支付的各项费用,像挂号费、检查费、药费等。护理费是指消费者在治疗和康复期间,因需要他人护理而产生的费用。交通费则是消费者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营养费是为了帮助消费者恢复身体而支出的合理费用。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消费者在住院期间的伙食费用。 如果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辅助器具费是因残疾需要配置辅助器具所产生的费用,比如轮椅、假肢等。残疾赔偿金是对消费者因残疾而导致的未来收入减少和生活不便等给予的赔偿。 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丧葬费是处理死者丧葬事宜所支出的费用。死亡赔偿金是对死者近亲属因死者死亡而遭受的财产损失和精神痛苦给予的赔偿。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八十三条规定,侵害自然人人身权益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精神损害赔偿。也就是说,如果消费者因人身损害遭受了严重的精神痛苦,也可以主张精神损害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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