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保护法对职业打假行为有哪些规定?
我是个爱较真的人,平常喜欢留意商家的问题。最近听说职业打假好像有专门规定,我就有点迷糊了。我自己偶尔也会发现商家的一些不规范,然后去维权。我想知道消费者保护法里对职业打假到底是怎么规定的,像我这样的情况算不算职业打假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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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保护法旨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创造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而职业打假行为是指一些人以营利为目的,专门去寻找商家的产品或服务中的问题,然后通过法律途径索取赔偿。 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条规定,消费者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其权益受本法保护。从这个条文来看,法律所保护的消费者是基于生活消费目的的人群。而职业打假人很多时候并非出于生活消费的需要,而是以打假索赔为盈利手段。 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职业打假行为的态度是有所不同的。有些法院认为,如果职业打假人购买的商品确实存在质量问题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那么他们同样可以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来主张自己的权利。比如该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 然而,也有部分法院认为,职业打假人并非真正意义上的消费者,其购买商品的目的不是为了生活消费,因此不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相关赔偿条款。因为法律设立的初衷是保护真正的消费者,而不是让一些人利用法律漏洞进行牟利。 所以,对于职业打假行为不能一概而论。如果打假人确实遇到了商家的欺诈等违法行为,并且符合消费者的定义,那么是可以受到《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的。但如果仅仅是以营利为目的,可能在法律适用上会存在一定的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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