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有哪些具体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是为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一部法律。以下为您介绍其中一些重要规定: 消费者的权利方面,消费者享有安全权,这意味着消费者在购买、使用商品和接受服务时享有人身、财产安全不受损害的权利。例如,购买到有质量问题的食品导致身体不适,消费者的安全权就受到了侵害。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七条规定,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的商品和服务,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 消费者享有知情权,即消费者享有知悉其购买、使用的商品或者接受的服务的真实情况的权利。消费者有权根据商品或者服务的不同情况,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者、用途、性能、规格、等级、主要成份、生产日期、有效期限、检验合格证明、使用方法说明书、售后服务,或者服务的内容、规格、费用等有关情况。这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八条中有明确规定。 消费者还享有自主选择权,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依据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在经营者的义务方面,经营者有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的义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六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义务。经营者和消费者有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但双方的约定不得违背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恪守社会公德,诚信经营,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不得强制交易。 当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时,《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争议解决的途径,消费者可以与经营者协商和解;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