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是怎样规定的?
我有一批物资委托给其他企业加工,不清楚在消费税方面有什么规定。比如这个消费税该由谁来缴纳,缴纳的标准是多少,计算方式是怎样的,希望了解一下相关的法律规定。
展开


委托加工物资的消费税是在委托加工这种特定业务场景下涉及的一项税收规定。首先解释一下委托加工,它指的是由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进行加工的生产方式。 在消费税缴纳主体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也就是说,一般情况下受托方要帮委托方把消费税收上来然后交给税务机关。但如果受托方是个人,那就由委托方收回后缴纳消费税。 关于消费税的计算,有从价定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税三种办法。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 + 加工费)÷(1 - 比例税率);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纳税的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公式为:组成计税价格 =(材料成本 + 加工费 + 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 - 比例税率);应纳税额 = 组成计税价格×比例税率 + 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这里的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加工费是指受托方加工应税消费品向委托方所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代垫辅助材料的实际成本。 此外,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比如委托加工收回的烟丝,继续生产卷烟,委托加工烟丝时缴纳的消费税就可以抵扣。如果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直接出售的,不再缴纳消费税。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