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双方违约责任都有哪些?


在合同关系中,违约责任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时,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对于合同双方的违约责任,下面来详细介绍。 首先,违约行为主要分为预期违约和实际违约。预期违约是指在合同履行期限到来之前,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例如,甲和乙签订了一份供货合同,约定3个月后交货,但是在1个月后,甲明确告知乙自己不会再供货了,这就属于预期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当事人一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义务的,对方可以在履行期限届满前请求其承担违约责任。 实际违约又包括不履行、迟延履行、不适当履行等情况。不履行就是完全不履行合同义务,比如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卖方拒绝办理过户手续和交付房屋。迟延履行是指履行期限届满后才履行,像借款合同中,借款人没有按照约定时间还款。不适当履行则是指履行的质量、数量等不符合合同约定,比如购买的商品存在质量问题。 对于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常见的有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继续履行是要求违约方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完成义务,就像前面提到的房屋买卖合同,若卖方违约,买方可以要求其继续办理过户手续。采取补救措施适用于不适当履行的情况,例如商品质量有问题,卖方可以进行修理、更换等。赔偿损失是违约方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但不得超过违约一方订立合同时预见到或者应当预见到的因违约可能造成的损失。支付违约金是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八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因违约产生的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增加;约定的违约金过分高于造成的损失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予以适当减少。 总之,合同双方都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否则就可能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