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期限合同效力有什么规定?
我签了一份合同,里面约定了生效和终止的期限。我不太 清楚这种附期限合同在法律上的效力是怎样规定的,比如在期限到达前和到达后分别有什么效力,会不会有其他特殊情况影响它的效力。希望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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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期限合同是指当事人在合同中设定一定的期限,并将期限的到来作为合同效力的发生或消灭根据的合同。这里的“期限”是指将来确定发生的事实。
对于附期限合同的效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明确规定。根据该法典第一百六十条,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期限,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期限的除外。附生效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至时生效。附终止期限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期限届满时失效。
具体来说,附生效期限的合同,在期限到来之前,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尚未生效,双方当事人不受合同条款的约束,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撤销合同而不承担违约责任。当期限届至时,合同才开始生效,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比如,甲和乙签订一份租赁合同,约定合同自2025年5月1日起生效,那么在2025年5月1日之前,这份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不具有法律效力,双方都没有必须履行合同的义务;而在2025年5月1日之后,合同生效,双方就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租赁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附终止期限的合同,在期限到来之前,合同是有效的,双方当事人需要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当期限届满时,合同的效力消灭,双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关系终止。例如,丙和丁签订一份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限至2025年12月31日止,那么在2025年12月31日之前,合同有效,双方要按照合同履行;到了2025年12月31日,合同效力终止,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结束。
此外,期限必须是将来确定会发生的事实,如果所附的“期限”是不确定是否会发生的事实,那么这就不是附期限合同,而可能是附条件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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