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未收到供应商发票的控制措施有哪些?

我和供应商合作,货物都收到了,可发票一直没拿到。我担心没发票会影响财务核算和税务处理,不知道该采取什么办法来控制这种情况带来的风险,想了解有哪些有效的控制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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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票管理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在商业交易中,未收到供应商发票是一个常见且需要谨慎处理的问题,以下为您详细介绍一些可行的控制措施。 首先,在预防阶段,企业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就应当明确发票开具与交付的具体条款。这其中要详细规定发票开具的时间节点,比如在货物交付后的一定天数内开具发票;明确发票的类型,是增值税专用发票还是普通发票等;还要约定未按时提供发票的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规定,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价款或者报酬、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这样在合同层面就为发票的及时获取提供了保障。 其次,在交易过程中,建立有效的发票跟踪机制非常重要。企业采购部门在完成采购后,应及时将采购信息传递给财务部门,财务部门依据采购合同和采购信息建立发票台账,记录每笔采购业务对应的发票状态。同时,定期与供应商进行沟通,通过邮件、电话等方式询问发票开具进度,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一旦发现发票延迟开具,及时提醒供应商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 再者,如果供应商未能按时提供发票,企业可以采取相应的催票措施。先以友好协商的方式,向供应商发送催票函,明确指出合同中关于发票开具的条款以及发票延迟可能对双方合作造成的影响。如果友好协商无果,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要求其承担因发票延迟带来的损失,如税务滞纳金等。 另外,从税务处理角度来看,企业在未收到发票时,要遵循相关税务规定。对于企业所得税,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28号《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凭证管理办法》,企业在当年度实际发生的相关成本、费用,由于各种原因未能及时取得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企业在预缴季度所得税时,可暂按账面发生金额进行核算;但在汇算清缴时,应补充提供该成本、费用的有效凭证。也就是说,如果在汇算清缴结束前仍未取得发票,相关成本费用可能无法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对于增值税,未取得专用发票则无法进行进项税额抵扣。所以企业要合理安排税务处理,避免不必要的税务风险。 最后,为了降低未来类似风险的发生概率,企业可以对供应商进行评估和管理。建立供应商信用档案,记录其发票开具的及时性和准确性等情况。对于经常出现发票问题的供应商,可以考虑减少合作或终止合作;而对于信誉良好的供应商,可以建立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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