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调整的项目有哪些?


企业所得税调整项目指的是,企业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由于会计处理和税收规定存在差异,需要对会计利润进行调整的项目。下面为你详细介绍常见的企业所得税调整项目。 首先是收入类调整项目。有些收入在会计上确认,但按照税法规定不需要纳税,这部分就需要调减应纳税所得额。例如国债利息收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企业取得的国债利息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而有些收入会计上未确认,但税法要求纳税,这就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比如企业将自产产品用于职工福利,会计上可能不确认收入,但税法视同销售,要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 其次是扣除类调整项目。这其中包括职工福利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等。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企业拨缴的工会经费,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予扣除;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企业发生的职工教育经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8%的部分,准予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业务招待费也是常见的调整项目,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还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再者是资产类调整项目。固定资产折旧方面,会计和税法在折旧方法、折旧年限等规定上可能存在差异,需要进行调整。例如,企业会计上采用加速折旧法,而税法规定按直线法折旧,就可能需要对折旧额进行调整。无形资产摊销也类似,如果会计和税法规定的摊销年限不同,也会产生调整的情况。 另外,还有准备金调整项目。企业计提的各项资产减值准备、风险准备等准备金支出,在会计上计入当期损益,但在税法上,除另有规定外,未经核定的准备金支出不得在税前扣除,所以需要调增应纳税所得额。当相关资产损失实际发生时,再按规定扣除,此时应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