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不作为犯罪,哪些说法是正确的?
我不太清楚不作为犯罪的具体情况,想知道关于它的正确说法有哪些。比如在什么情形下算不作为犯罪,不作为犯罪要承担怎样的责任之类的,希望能有专业的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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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我们来解释一下不作为犯罪这个概念。不作为犯罪,简单来说,就是行为人本来有义务去做某件事情,但是他却没有做,从而导致了危害社会的结果发生。这里的义务来源通常有几种情况。 第一种是法律规定的义务。比如,我国《民法典》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如果父母有能力抚养子女却故意不抚养,导致子女的生命健康受到严重威胁,这就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 第二种是职务或者业务要求的义务。像医生在工作岗位上,有救助病人的义务;消防员有灭火救援的义务。如果医生在医院里,面对危急病人却故意拖延不救治,就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 第三种是由行为人的先行行为所引起的义务。比如,你带邻居家小孩去游泳,在这个过程中,你就有保护小孩安全的义务。如果小孩出现危险,你却因为怕麻烦等原因不进行救助,导致小孩发生意外,这也可能构成不作为犯罪。 在判断一个行为是否构成不作为犯罪时,需要同时满足几个条件。一是行为人要有作为的义务;二是行为人要有履行义务的能力;三是行为人没有履行义务;四是这种不作为导致了危害结果的发生。 对于不作为犯罪的处罚,通常会根据具体的犯罪罪名和情节来确定。比如,构成遗弃罪的,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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