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民事官司让人搬离房子收费多少?
我有套房子,之前借给亲戚住,现在我自己要用,让亲戚搬走,可亲戚不愿意。我打算通过打官司解决,想知道这种让对方搬离房子的民事官司,收费标准是怎样的,大概要花多少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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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我国,打民事官司让对方搬离房子的收费涉及多个方面,主要包括案件受理费以及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 首先是案件受理费,它是人民法院决定受理当事人提出的诉讼后,依法向当事人收取的费用。根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规定,财产案件根据诉讼请求的金额或者价额,按照比例分段累计交纳。如果此类案件被认定为财产案件,收费是按照房子的价值来计算的。例如,不超过1万元的,每件交纳50元;超过1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2.5%交纳;超过10万元至20万元的部分,按照2%交纳,以此类推。不过,如果该案件被认定为非财产案件,收费可能相对固定,有的法院可能按件收取,一般在50元至100元左右。 除了案件受理费,还可能存在其他费用。比如,若需要进行房屋价值评估等鉴定,会产生鉴定费,具体金额根据鉴定机构的收费标准而定。另外,如果委托律师代理案件,会产生律师代理费,律师收费通常会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律师的经验和知名度等因素来确定,收费方式可能有按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等多种形式。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地区的法院在具体收费标准和操作上可能会存在一定差异。而且,在官司结束后,如果原告胜诉,案件受理费等费用一般由被告承担,但律师代理费除非有特别约定,通常还是由委托方自己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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