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怎样的?


债权人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 首先是请求权,简单来说,就是债权人有权要求债务人按照当初的约定履行债务,比如按时支付本金和利息等 。要是债务到期了,债务人却没履行,那债权人就可以通过法律途径,向法院起诉,强制债务人履行义务。《民法典》相关规定保障了债权人这一基本权利。 其次是代位权。如果债务人明明有到期债权,却不积极去行使,导致债权人的利益受到损害,这时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去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民法典》第535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还有撤销权。要是债权人发现债务人做了一些危害到债权的行为,像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等,债权人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债务人的这些行为。《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九条规定,债务人以明显不合理的低价转让财产、以明显不合理的高价受让他人财产或者为他人的债务提供担保,影响债权人的债权实现,债务人的相对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该情形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债务人的行为。 另外,债权人还有债务免除权,也就是说债权人可以选择免除债务人部分或者全部的债务;同时还有债权转让权,能将自己的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 债权人的义务方面: 第一,要遵守合同约定。当初和债务人达成的债务合同里约定了什么,债权人就得按照约定来,不能随意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二,协助义务。在债务人履行债务的过程中,如果需要债权人提供一些必要的协助,以便债务能顺利履行,债权人就有义务提供协助。 第三,保密义务。要是在债务关系中,债权人知晓了债务人的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等信息,那么债权人有责任和义务对这些信息进行保密。总之,债权人在债务关系里,既要清楚自己的权利,也要履行好相应义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