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房二租合同效力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我把房子租给了A,后来又租给了B,现在A和B都拿着合同找我。我想知道在法律上,这种一房二租的情况下,合同效力是怎么判断的,到底哪个合同是有效的,有没有明确的标准呢?
展开


在法律中,“一房二租”指的是房东先后与两个不同的租客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将同一套房屋出租给这两个人的行为。判断一房二租合同效力的标准,我们需要从多个方面来看。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规定,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也就是说,不管是第一个租赁合同,还是第二个租赁合同,只要满足以上这三个条件,那么从合同本身的角度来看,它们都是有效的合同。 其次,对于一房二租的情况,在实际履行中会有一定的规则。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如果两份合同都有效,在履行顺序上,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承租人优先取得租赁权。比如,A已经实际入住了该房屋,那么在实际履行中,一般会保障A的租赁权益。如果都没有合法占有租赁房屋,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承租人优先。要是既没有合法占有,也没有办理登记备案,那么就由成立在先的合同承租人优先。 但是,如果房东在一房二租过程中存在欺诈等行为,导致合同可撤销。根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八条规定,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比如房东故意隐瞒已经将房屋租给他人的事实,与另一个租客签订合同,那么受欺诈的租客可以请求撤销合同。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