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金收取标准是多少?
我打算和别人签合同,对方要求我支付定金。我不太清楚定金的收取有没有什么标准,担心被对方多收了。所以想了解一下,在法律上定金的收取标准到底是多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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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在日常生活中,当我们签订一些合同,比如购房合同、购车合同等,经常会涉及到定金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八十六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向对方给付定金作为债权的担保。定金合同自实际交付定金时成立。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是,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百分之二十,超过部分不产生定金的效力。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多于或者少于约定数额的,视为变更约定的定金数额。 这意味着,定金的具体数额可以由双方当事人自行协商确定。但为了保护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法律对定金数额设置了上限,即不能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举个例子,如果您签订的一份购房合同,房屋总价是100万元,那么定金最多只能收取20万元。如果对方要求您支付超过20万元的定金,超过的部分在法律上是不被认定为定金性质的。如果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违约等情况,这部分超出的金额不能按照定金罚则来处理。此外,如果实际交付的定金数额和约定的不一样,那么就按照实际交付的数额来确定定金金额,相当于双方变更了之前关于定金数额的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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