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派遣差额扣除项目有哪些明细?


劳务派遣差额扣除是一种税务处理方式,指的是劳务派遣公司在计算销售额时,可以扣除一些特定项目后的余额来缴纳增值税。这对于劳务派遣公司合理纳税很重要。 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有关劳务派遣服务、收费公路通行费抵扣等政策的通知》(财税〔2016〕47号)规定,一般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一般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小规模纳税人提供劳务派遣服务,可以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的有关规定,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3%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也可以选择差额纳税,以取得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扣除代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工资、福利和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销售额,按照简易计税方法依5%的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 具体来说,可扣除的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类:首先是工资,这是指用工单位支付给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动报酬,涵盖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等所有与员工劳动相关的货币性收入。其次是福利,比如为员工发放的节日福利、困难补助等,这些是对员工生活方面的关怀性支出。再者是社会保险,包含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这是为员工提供的基本社会保障。最后是住房公积金,是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用于员工住房相关的支出。 在实际操作中,劳务派遣公司要注意准确核算这些扣除项目,保存好相关的凭证,如工资发放记录、社保缴纳凭证、公积金缴存证明等,以便在税务机关检查时能够提供有效的证据,确保差额扣除的合规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