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领迟延和履行迟延有什么区别?
我在处理合同事务时,遇到了对方好像没按时 接收货物,我自己也没按时交付的情况。不太清楚这算受领迟延还是履行迟延,想了解下受领迟延和履行迟延到底有啥区别,在法律上它们的界定和后果是怎样的。
张凯执业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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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领迟延和履行迟延是合同法中两个不同的概念。下面将详细解释它们的区别。
受领迟延,通俗来讲,就是债权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接受债务人交付的标的物。这就好比你和别人约定好某天来取你订的货,结果到那天你没来,人家按时把货准备好了,这就是受领迟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债权人受领迟延的,债务人可以采取提存等方式来消灭债务。也就是说,当债权人受领迟延时,债务人可以把标的物交给有关部门保存,之后就算完成了交付义务,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也由债权人承担。
履行迟延,则是指债务人没有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履行自己的义务。还是用上面的例子,假如是卖家到了约定的交货时间,却没有把货交给你,这就是履行迟延。债务人履行迟延的,需要承担违约责任。根据《民法典》,债权人可以要求债务人继续履行、赔偿损失等。而且,在履行迟延期间,如果标的物因不可抗力等原因毁损、灭失,债务人仍需承担责任。
总的来说,受领迟延主要是债权人的问题,履行迟延主要是债务人的问题。它们在法律上的后果不同,受领迟延侧重保护债务人权益,履行迟延侧重保护债权人权益。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都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避免出现迟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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