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uestion-icon 民事诉讼简易程序与普通程序有什么区别?

我最近涉及到一起民事诉讼,法院说可能适用简易程序或者普通程序,我不太清楚这两者到底有啥区别,比如在审理时间、流程这些方面。想了解一下,这两种程序具体有哪些不同,会对我的案子产生什么影响呢?
展开 view-more
  • #民诉程序区别
answer-icon 共1位律师解答

民事诉讼中的简易程序和普通程序存在多方面的区别。 首先,适用范围不同。简易程序适用于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民事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条规定,基层人民法院和它派出的法庭审理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简单的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而普通程序适用于除简单民事案件之外的其他民事案件。也就是说,如果案件情况比较复杂,涉及的法律关系不明确,争议较大,就会适用普通程序。 其次,起诉方式和受理程序不同。简易程序可以用简便方式随时传唤当事人、证人。原告可以口头起诉,法院可以当即审理,也可以另定日期审理。而普通程序中,原告需向法院递交书面起诉状,法院在受理后会在一定时间内将起诉状副本送达被告,被告有一定的答辩期。 再者,审理组织不同。简易程序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而普通程序则由审判员、陪审员共同组成合议庭或者由审判员组成合议庭。合议庭的成员人数,必须是单数。 然后,审理期限不同。简易程序的审理期限相对较短,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而普通程序的审理期限较长,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最后,程序的复杂程度不同。简易程序的程序相对简单,很多环节可以简化,以提高诉讼效率。而普通程序则更加严格和规范,各个诉讼环节都有明确的要求和规定。

avatar
法律公园专业律师
平台专业律师
去咨询
去咨询
suggest-qr
mobile-suggestion
qr why
mobile-cta-laywer cta-laywer
免费法律咨询 3423名律师在线 3分钟快速回复
立即联系立即拨打立即联系